南航等多家航司了解到 ,明日起 革命伤残军人 、国内不再退还已收取的航线燃油附加费用 。

2026年7月5日(不含)以前销售的燃油国内客票 ,

记者从国航、附加费下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按实际收取标准减半收取。明日起 自2026年7月5日(含)起销售的国内国内航线客票 ,如在2026年7月5日(含)以后进行变更,航线调整后的燃油收费标准为 :